因信稱義、被算為義
2011/12/25 葉雪鳯牧師

  今年9月,信義宗神學院開設了一個為信義宗教會教牧同工而設的進深研究課程,課程名稱為「信義宗傳統研究文學碩士」課程(Master of Arts in Lutheran Studies)。由於兩個兒子於去年9月往英國繼續升學,而自己也對此課程極感興趣,於是便善用空餘時間進修,裝備自己為主用。

  在進修期間,閱讀了一本屬靈書籍:馬丁路德神學研究(The Study of Martin Luther’s Theology),內容提及「因信稱義」的道理。馬丁路德極重視「因信稱義」,視它為最基本的信條。馬丁路德說: 「因信稱義」的道理,是「基督教教義的總結」、「照亮上帝教會的太陽」及「把我們的宗教與其他宗教區分出來」。

  容我在此與大家分享「因信稱義」的兩點要義:「唯獨信心」及「被算為義」。

  (1) 「唯獨信心」

  「唯獨信心」是外在,不屬「我」的,正是那個外在,令我「信」。因而「唯獨信心」被視為不是我的行為。並非我有甚麼了不起,我只不過是「被召」(The Calling) 而信靠上帝而已。

  以弗所書2章8-9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使徒行傳2章39節:「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The Calling) 」

  雖然從實際環境來觀察,我們看見歸信基督者,他們由流淚到用決志禱文禱告,全是出於自己的行為。但是,一切行為的背後,都不過是回應基督救贖恩典的大愛,一切的行為表現,只是報恩的行動而已(Response of God’s love)!

  (2) 「被算為義」

  「被算為義」,就是永遠把這個恩典看為「不屬我的」。這個「不屬我的」的恩典,馬丁路德這樣說:「人之所以“成義”,成為義者,即無罪的人。完全是上帝的功勞,這樣的義,便只有外加的意義。」1536年馬丁路德在一篇名為「因信稱義的辯論」的文章中,清楚地說明:「基督的義是在我們之外及不是從我們而來,是上帝因基督的功勞(外加的義) 而免了我們的罪債,人之所以成義,成為義者,不能由人的善功(好行為)產生!」

  「稱義」的歸算(外加的義)觀念,正如一個錢幣的經濟觀念一樣。某個價值的存在(例如港幣二元正或十元正的價值),非因這個錢幣(本質)有這個價值,而是這個錢幣「被算為」港幣二元正或十元正的價值。也就是說,「歸算」永遠與本質有差距。正由於這個差距,造成世人永遠活在「虧欠狀態」(Imperfect)中:我永不能說自己無罪,因為事實上我有罪!(人類的本質是一個罪人!)

  羅馬書3章23-27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今天,2011年12日25日(主日) ,在聖誕節崇拜及下午二時正舉行聖洗禮崇拜的大喜的日子裡面,讓我們再思想福音的核心「因信稱義」的道理:

  1. 按我們的本質,因著始祖犯罪,我們從頭到尾,每時每刻,是一個罪人。正如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提前1:15)
  2. 馬丁路德看聖經羅馬書第七章描述,而領悟到基督徒是「同時是罪人,同時是義人」這個真理。正如一體兩面的錢幣,一面是字,另一面是洋紫荊花圖案。因此,在這邊廂,按照我們的本質來說,我們從頭到尾,每時每刻,都是一個罪人。但是,在那邊廂,因著上帝的憐憫,我們被召而獲得「不屬我的」的寶貴恩典。這寶貴恩典,就是外加的義而獲得上帝「被算為義」成為義者,無罪的人!

  求主幫助我們持守這個寶貴的恩典,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見證這個不配得的「因信稱義、被算為義」的寶貴恩典,直到見主的面!最後,祝大家聖誕快樂,新年蒙福,主恩滿溢!